0482-8226567
兴安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祥园六小区西北角
3072201@qq.com
兴安盟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正式注册成立。是国有独资企业,隶属于兴安盟行政公署,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文化旅游项目的策划、建设、运营、开发,经营与文化旅游相关的延伸产业服务,博物馆内外设施建设、布展,宾馆、餐饮服务,影视制作,广告传媒,户外拓展训练,文艺创作与表演,艺术表演场馆,群众文体活动,文化活动服务,会议、会展服务,租赁业(不含融资租赁),零售业(不含危化品),兴安盟品牌营销活动,对兴安盟行署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公司实行总公司+子公司两级架构模式下设6个职能部门及内蒙古大美兴安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印象之美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杭盖草原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兴安盟兴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四家全资子公司。
根据发展需要,现市场化选聘集团公司企业顾问(副总经理级)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兴安盟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顾问(副总经理级)1名。
二、岗位职责
1.在公司党支部的领导下,落实董事会决策部署和总经理工作要求,按照分管领域目标任务,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
2.协助总经理落实集团公司战略规划,抓好分管领域的项目前期、基建、生产、安全等工作,完成各项经营指标。
3.协助总经理研究分管领域行业政策,进行市场开发和资源维护,建立良好的对外合作关系。
4.负责协助总经理做好分管领域内部管理工作,加强分管领域业务团队建设,并进行指导、考核和激励。
5.完成总经理和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高度认同盟文旅投集团的战略目标、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
(二)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思想解放、敢闯敢试、敢为人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干事创业精气神足。
(三)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发扬民主,善于团结同志,能够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四)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有较深理解,能够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在履行岗位职责中有突出业绩。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纪法规,能够谨慎用权、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廉洁从业。
四、岗位条件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15年及以上从事文旅行业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相关管理经验;
4.累计担任下列职务3年以上:
(1)中央企业所属二级单位的中层正职及以上或相当职务层级人员;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或相当职务层级人员,地市直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正职负责人;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处级及以上职务人员;
(4)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5.具有长期从事文化旅游工作经验,主要从事旅游度假区、旅游产品策划以及景区运营管理工作;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和身体条件。
五、管理方式与薪酬待遇
1.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市场化退出方式管理使用;每届任期3年,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与其签订聘任协议、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和任期)等。
2.薪酬和履职待遇原则上参照《兴安盟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3.董事会负责对聘任人选进行考核,根据年度和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4.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解除聘任关系:
(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完成底线或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指标未达到完成底线的。
(2)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被追究相关责任的。
(4)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不称职的。
(5)聘任期限内对企业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资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等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或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的。
(6)个人对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
(7)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8)聘期未满但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聘任(终止)合同或者聘期届满不再续聘的。
(9)董事会认定不适宜继续聘任的其他情形。
(10)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应提前30日提出辞职申请。按照程序,经董事会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相关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6月24日-6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QQ邮箱发送简历等材料进行报名,QQ邮箱号为:1134500869@qq.com,发送材料进行报名。所有信息将作为资格审查依据,错填及漏填属个人行为,后果自负。报名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选聘,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简历或上传相关证明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所提交材料有效性及是否符合选聘要求等进行审查。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面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选聘、聘用资格。
(三)岗位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入面试;根据成绩排名,通过面试的竞聘者列为考察对象,原则上不超过3人(含)。竞聘者成绩低于70分,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若全体面试竞聘者成绩低于70分,取消本岗位市场化选聘工作。
(1)面试包括竞职演讲环节、自述环节和答辩环节。其中竞职演讲环节简述本人工作经历、所获荣誉、对所竞聘岗位的认识、具备的优势、工作思路等内容,时间不超过5分钟;自述环节详述本人工作业绩、行业市场形势分析、工作思路和举措、工作承诺和廉洁承诺等内容,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侧重测试竞聘者专业能力、管理能力、领导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抗压能力等内容,由董事会进行提问,竞聘者进行回答,时间不超过30分钟。
(2)面试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监督检查
选聘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482-8226567。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和选聘条件,认真选择职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市场化选聘工作全过程,在市场化选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并经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本次选聘工作全程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报名咨询电话:0482-8226567
政策咨询电话:0482-82265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